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
所属类别:办事指南
发布时间:2008年7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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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 :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 
1.实行选育、生产、经营相结合,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以上、申请有效区域为全国(或部 分省)的种子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 
2.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 
3.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种子经营许可证 
4.经营转基因种子的单位和个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 

项目类型 :前审后批 

审批内容 :是否具备经营种子的资格 

法律依据 : 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 
2.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 
3.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2001年农业部令第48号颁布,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) 
4.《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》(农农发[1997]9 号) 

办事条件 : 

1.经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
2.需报送以下材料: 
⑴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 
⑵《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 
⑶种子检验人员、贮藏保管人员和加工技术人员资质证明 
⑷种子检验仪器、加工设备、仓储设施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 
⑸种子经营场所照片 
⑹实行选育、生产和经营相结合,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、申请有效区域为国的,还应 提交下列材料: 
①育种机构、销售网络、繁育基地照片或说明 
②自有品种证明 
③育种条件、检验室条件和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 
⑺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,还应提交下列材料: 
①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 
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 
③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审批部门颁发的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 
④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 
⑤其他应提交的材料 
⑻申请转基因种子经营许可证的,还应提交下列材料: 
①专职管理人员的证明 
②拟经营品种的审定证书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 
③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情况介绍 

办理程序 : 

1.材料受理。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《农作物种 
子经营许可 证申请表》及其相关材料,并进行初审。 
2.专家审查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。 
3.办理批件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,报经部长审批后 
办理批件。 

承诺时限 : 20个工作日(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)

收费标准 : 5元/证 
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 58条,原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《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 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》(价费字[1992]452号)

相关附件:
附件1: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.doc
附件2: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(示范文本)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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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和农业部信息中心主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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